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经过招投标备案的项目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4、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工程联系单;
5、开、竣工时间说明;
二、经过招投标备案的项目
1、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工程联系单;
4、开、竣工时间说明;
三、无施工合同的项目
1、工程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2、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工程联系单;
3、开、竣工时间说明;
四、其他
1、如项目分包项目较多或为未完工项目需当事人提供各单位工程已完现状情况说明;
2、如项目既有质量鉴定又有造价鉴定,应做完质量鉴定并由设计单位出具修复意见后再做造价鉴定;
3、补充资料的时间由法院决定;
4、造价鉴定只能对项目建设时间段内提供造价意见,不能对未来提供造价鉴定意见;
5、鉴定资料需经过质证后才能作为鉴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