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钢结构已建造并经过质量验收的钢结构,或已投人使用的钢结构。钢结构检测与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构)筑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测与可靠性鉴定:
(1)改变 用 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
(2)进行改造、改建或扩建;
(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鉴定目标使用期限,需继续使用;
(4)遭受灾害、事故损伤或损坏;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 较 严 重的 腐 蚀 、损伤、变形;
(6)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进行检测与可靠性鉴定的情形。
2 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检测与可靠性鉴定:
(1) 对建(构)筑物进行大规模维修或装饰装修;
(2) 正常使用中例行检查、维修,发现劣化损伤迹象。

当钢结构存在下列问题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检测与鉴定:
1、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振动;
2、存在疲劳问题,影响疲劳寿命 ;
3、遭受火灾影响或损伤。
钢结构可靠性鉴定对象的范围,应按照结构系统确定,可以是整个建筑物的钢结构,也可以是结构功能相对独立的钢结构部分。
在进行钢结构可靠性鉴定时,应明确建(构)筑物的后续目标使用期。
进行钢结构可靠性鉴定时,应调查、收集结构建造及加固改造的信息资料并进行实物复核;调查、核实、检测结构上的作用及使用条件;调查、检测结构的缺陷、损伤状况;评估结构性能的劣化状况;进行结构分析与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