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检测为获取能反映建筑物现状的信息和资料而进行的现场调查和测试活动。
抽样检测从母体中抽取一定数量样本,通过样本的性能反映母体性能的检测方法。
现场检测可分为材料性能项目检测和非材料性能项目检测。当进行材料性能检测时,取样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并确保检测取样不影响结构的安全。
以整幢房屋作为对象,将其划分成若干个独立进行结构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结构单元又划分成若干个检测单元。材料性能项目检测时宜按检测单元进行检测,非材料性能项目检测时可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抽样方案。抽样方案应符合下列原则:

1 按检测单元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应满足本标准的抽样数量要求;
2 对结构构件进行现场荷载试验时,对于同类构件宜选取受力较大、自身现状较差、所处环境恶劣、暴露缺陷较多的构件进行;
3 建筑、结构图的复核与测绘宜采用全数普查、重点复核的方法;
4 结构损伤宜采用全数普查、重点抽查的方法;
5 沉降观测点的选取和布置应反映相对不均匀沉降对房屋整体结构的影响;
6 整体倾斜观测点的选取应能反映结构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上的倾斜;
7 动测测点的选取和布置应能反映结构关键部位在不同方向上的动力反应。